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國立故宮博物院112年12月28日台博南字第1120016688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為鼓勵學校辦理藝術活動,故宮博物院特訂定旨揭計畫,提供通過申請學校之演出空間、交通接駁、參觀展覽及文化體驗課程。 |
三、 | 113年度活動業開放申請,申請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,鼓勵學校踴躍報名參與,請有意參加之學校填妥相關表件後,以電子郵件逕寄至hhi@npm.gov.tw。 |
四、 |
有關申請須知、表演場地、常見問答等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或南部院區官網最新訊息 https://south.npm.gov.tw/ActivitiesDetailC006110.aspx?Cond=1093140a-bd44-43eb-a01d-1d5650f55582 任何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許先生,電話(05)362-0555分機5112。 |